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附中党委,各单位:
为了建立与我院事业发展相适应的管理体系和运行模式,提高管理运行效率,经省教育厅同意,2016年4月27日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在教育厅批准的机构职数限额内,对学院有关处级机构调整设置如下:
一、撤销组织部(人事处)和机关党总支两个管理机构。
二、设组织部和人事处两个管理机构。
三、学生处(挂学生工作部牌子)更名为学生工作部(挂学生处牌子),总务处更名为后勤管理处。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