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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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附中党委,各单位: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院党委根据《中共山西省高校工委转发省委组织部< 关于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活动>的通知》(晋高工组[2018]37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活动安排

(一)进行一次集中学习。

各基层党组织要组织党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重温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提出的总体要求和五项重大任务,联系自身岗位职责,谈思想认识,谈学习成效,谈存在差距,共谋发展之策。各级党组织还要组织学习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深刻领会精神要义,结合实际抓好落实。通过集体学习,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刻理解省委对全省形势的大判断,深刻认识我省正处于“两转”后爬坡上升阶段,不松劲、不懈怠,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和工作定力,真正做到“治”不忘“危”、“兴”不忘“忧”,在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山西篇章中实现新作为、迈出新步伐。

(二)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

各党支部要在“七一”前后,以“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为主题,组织党员集中开展一次党日活动。活动要突出政治性,体现庄重感,运用红色教育基地、党员活动室、扶贫联系点、党建示范点和网络平台等,通过诵读党章、交纳党费、重温入党誓词、参观党史展览、观看爱国主义电影、结对帮扶、建言献策等,丰富活动内容,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扣活动主题。普遍为党员讲一次党课,引导广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积极投身“两个持久”“三大目标”等中心工作和学院重点任务。党员干部要真正把自己摆进去,看看是不是做到了有担当有作为。

(三)表彰宣传一批先进典型。

为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激发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努力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形成榜样引领、见贤思齐、干事创业、砥砺奋进的时代风尚,为推进学院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更大贡献,学院将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各中层党组织和评选工作组要按照《忻州师范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准备相关材料,进行认真评比和推选。根据评选办法,全院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名额20个(其中先进中层党组织不超过6个);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名额为正式党员数(不含专职党务工作者)的10%(按“四舍五入”计算,其中教职工党员不得占用学生党员的比例);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名额为25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不得重复交叉。已参加了2017年度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的党员领导干部,须被评为“优秀”等次,方可评“优秀共产党员”或“优秀党务工作者”。具体评选程序和方式如下:

1. 自查自评、产生推荐对象。各中层党组织在个人自查的基础上,通过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注重工作学习业绩,突出典型事迹,认真评选出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对象;结合党支部自查情况,对所属党支部工作情况和实际成效进行综合评比,各中层党组织产生1个先进党支部推荐对象。

6月21日前,各中层党组织将中层党组织的自查报告、自查评分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推荐对象及相关材料报党委组织部。自查报告中工作成绩、查找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各占三分之一篇幅,切实做到以查促改、以查促建,进一步推动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等各项工作。

2.综合评选。6月22日—6月25日,初评组对中层党组织和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对象进行投票初评;评选工作组结合初评成绩、上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等情况,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对象进行审核、评选,确定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建议名单。

3. 党委审定。6月28日前,学院党委会议研究确定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表彰名单。

“七一”前夕,党委召开表彰会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四)组织举办一系列纪念活动。各级党组织可举办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文艺演出、主题展览、宣讲报告会,组织党员干部创作书法、绘画作品、开展志愿服务等活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教育引导党员时刻牢记党员身份,强化担当作为,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实际行动为党旗增光添彩。

(五)走访慰问一批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在“七一”前夕,各级党组织要全面深入了解调查摸底,确实掌握本单位党员的基本情况,根据推荐情况,党委组织部要确定走访慰问对象,组织开展走访慰问,送去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为做好生活困难党员推荐申报工作,对有关事项做如下安排:

1、生活困难党员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党员;

(2)身患重大疾病、伤残,导致生活困难的党员;

(3)遭受自然灾害或遭遇重特大事故,导致生活困难的党员;

(4)无经济来源、家庭负担特别重、生活困难的党员;

(5)经广大群众公认、基层单位和党组织认可,生活困难的其他类型党员。

2、报送要求

(1)要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生活困难党员的推荐、审核、申报工作,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要深入了解党员的实际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推荐对象,切实把最需要帮助的生活困难党员推荐上来。

(2)要认真组织填写《生活困难党员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两份,申报单位留存一份,交组织部一份,电子版发到组织部邮箱)。于6月22日下午6:00前报学院党委组织部。

二、有关要求

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活动政治性强,是一次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以高度责任感使命感谋划好各项活动。要把开展纪念活动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加强“三基建设”、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促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建设,积极开展“对标争先”,落实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结合起来,与学院的建设改革发展结合起来。

宣传部门和各级党组织要加强舆论引导,以各种形式和新兴媒体,积极宣传中国共产党成立97年来取得的丰功伟绩、宣传改革开放40周年党的建设成就、宣传身边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营造浓厚氛围。

各党总支、附中党委开展纪念活动的情况,请于7月9日报党委组织部,党委组织部汇总后报告省委组织部。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