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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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忻州师范学院委员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试行)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高校工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精神和决策部署,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话语权,深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开创我院意识形态工作新局面,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 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晋办发〔2016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 凝聚共识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具有根本性、战略性、全局性地位和意义。高校作为意识形态工作前沿阵地,肩负着学习研究宣传马克思主义,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的重要任务。加强高校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事关党对高校的领导,事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后继有人,对于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要强化思想引领,牢牢把握高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把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学院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各党总支、附中党委

二、明确要求 落实责任

学院党委、各党总支、附中党委和领导班子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增强履职能力,明确使命要求,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责任扛在肩上、把任务落在实处,狠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一)把握正确方向。学院党委、各党总支、附中党委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坚持党性原则,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不断加强中心组学习,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全院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党委组织部、纪检监察办公室

(二)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宣传部牵头协调、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各党总支、附中党委共同参与、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院党委领导班子对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要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要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分管党务和宣传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抓好分管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议,听取汇报、部署工作、加强联动。党委宣传部作为党委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察和抓好落实的职责。各党总支、附中党委对所属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领导责任。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党委办公室,各党总支、附中党委

(三)做好研判引导。要深入进行分析研究,组织开展师生思想动态跟踪调查,准确把握师生思想状况,定期对学院意识形态领域问题进行分析研判,不断完善校内舆情特别是校园网络舆情的分析研判应对机制,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提出对策措施,对重大事件、突发事件、重要情况的舆情处置能够做到早动手、早安排、早预防,争取在第一时间做好对广大师生员工有针对性的引导工作,切实维护学院意识形态安全。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各党总支、附中党委,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处),信息网络中心

(四)加强阵地管理。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守好立德树人的主阵地。学院党委、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着力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不懈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教师头脑,要进一步健全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提高教师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育人能力;要扎实推进师德建设,落实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要严格执行课堂教学纪律,对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书育人全过程,把坚定理想信念放在首位,切实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要守好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阵地,确保思想政治理论课在教学体系中的重点建设地位,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党的意识形态教育能力;要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深入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在青年师生中培养政治坚定、学养深厚的思想理论建设队伍。

要切实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校园传统媒体要主动适应互联网时代的新特点,积极推进与新媒体的融合发展,进一步改进新闻宣传的文风作风,把宣传党的主张、学院的改革措施和反映师生心声统一起来,提高新闻宣传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建立和加强与校外主流媒体的联动宣传机制,为学院改革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加强监管,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校园网、微信公众平台、微博等各类网络新媒体的管理;加强对院报、学报等出版物的管理;加强对各类社团、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审批与管理;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加强校园反邪教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扫黄打非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各党总支、附中党委,学生工作部(处),院团委,思政部,信息网络中心,人事处,科研处,教务处,武装保卫处(部)

(五)确保网络安全。要主动适应互联网时代对意识形态工作和舆情工作的要求,不断优化网络内容建设,做强网上正面宣传,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校园网络文化,要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不断完善校园网络安全管理机制,强化对校园新媒体的管理,对于各单位自建的网络新媒体工作平台,要明确负责人,严把政治关;要加强师生网络安全教育,引导广大师生遵守互联网秩序,增强辨别是非、抵御网络谣言的能力;要规范和加强网上信息发布管理制度;要加强院系两级舆情监管队伍建设,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要建立网络建设评比考评制度,不断推进网络平台建设;要不断加强网络硬件设施建设和软件建设,从技术层面严格把控,确保网络安全。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信息网络中心,各党总支、附中党委,各单位

(六)开展舆论斗争。学院党委、各党总支、附中党委、各单位要负责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对少数师生存在的思想认识问题,要加强正面引导,通过摆事实、讲道理,明辨理论是非、澄清模糊认识;对重大政治原则和大是大非问题、错误思潮和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交锋、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确保主流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各党总支、附中党委,各单位

(七)团结知识分子。学院党委行政要做好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特别是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责任单位:党委统战部、党委组织部、人事处

(八)建强班子队伍。选优配强宣传部门领导班子,要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宣传文化干部队伍,同时,要统筹推进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哲学社会科学课教师、辅导员和心理咨询教师等骨干队伍建设,加强系统性培训,提升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干部队伍坚强有力。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处)

三、健全机制 强化监督

(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研判制度、上报制度、通报制度。学院党委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学院意识形态工作,准确把握师生思想状况,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形势;要及时向省高校工委报告学院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要定期在党内通报学院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明确工作方向;党委宣传部每季度分析研判一次学院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并将研判情况及时报告院党委和高校工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党委办公室

(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制度、述职制度。学院各党总支、附中党委每半年向院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各党总支、附中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师生监督和评议。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党委组织部,各党总支、附中党委

(三)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和督察制度。纪委、纪检监察办公室要把各党总支、附中党委落实党中央、省委、省高校工委和院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党委宣传部每年要对全院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督查,督查结果向学院党委报告,并报省高校工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院纪委、纪检监察办公室、党委宣传部

(四)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制度。学院党委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党委组织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干部的重要依据。

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

四、强化执纪 严肃追责

要不断强化执纪问责制度,依照山西省委《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对于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违反中央有关规定的,要实行责任追究,给予严肃处理。

责任单位:院纪委、纪检监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