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二级党委):
根据工作需要,经院党委会议2016年10月12日研究决定:
董 宇同志兼任机关第一党总支书记;
曹瑞东同志兼任机关第二党总支书记;
王引兰同志兼任公共教学教辅党总支书记。
免去下列同志原院党委直属党支部负责人职务:
刘贵平同志的机关一党支部书记;
张文玉同志的机关二党支部书记;
胡海燕同志的学生处党支部书记;
冯 瑛同志的计财处党支部书记;
王引兰同志的政教部党支部书记;
赵旭才同志的网络电教党支部书记;
田一平同志的公共外语教学部党支部书记;
秦亚红同志的基础部党支部书记;
李 丹同志的科研处党支部书记;
翟保评同志的教务处党支部书记;
王俊锋同志的总务处党支部书记;
白小俊同志的保卫处党支部书记;
刘凤萍同志的图书馆党支部书记;
刘效云同志的新校区建设筹备处党支部副书记(主持工作);
李贵荣同志的图书馆党支部副书记。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