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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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任免的通知

各党总支(二级党委):

根据工作需要,经院党委会议20161012日研究决定:

宇同志兼任机关第一党总支书记;

曹瑞东同志兼任机关第二党总支书记;

王引兰同志兼任公共教学教辅党总支书记。

免去下列同志原院党委直属党支部负责人职务:

刘贵平同志的机关一党支部书记;

张文玉同志的机关二党支部书记;

胡海燕同志的学生处党支部书记;

瑛同志的计财处党支部书记;

王引兰同志的政教部党支部书记;

赵旭才同志的网络电教党支部书记;

田一平同志的公共外语教学部党支部书记;

秦亚红同志的基础部党支部书记;

丹同志的科研处党支部书记;

翟保评同志的教务处党支部书记;

王俊锋同志的总务处党支部书记;

白小俊同志的保卫处党支部书记;

刘凤萍同志的图书馆党支部书记;

刘效云同志的新校区建设筹备处党支部副书记(主持工作);

李贵荣同志的图书馆党支部副书记。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