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附中党委,各单位: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要求,按照院党委安排,2016年9月26日至9月30日,党委组织部组成干部考核组对2013年12月以来任职试用期满的19名干部进行了任职试用期考核,考核均合格。2016年11月17日,经院党委会议研究,同意曹瑞东等19名同志正式任职,任职时间自试用期开始之日算起。
正处级:曹瑞东 范建凤 赵青杉 郝建秀 白小俊 任仲红 江秀玲 曹晋秀 薄新莺
副处级:杜 彧 丁晓丽 刘云虎 赵丽华
正科级:杨晓燕 谢 瑾
副科级:郭子炜 张建刚 彭瑞星 郭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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