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附中党委,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我院意识形态工作,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导权,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 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晋办发〔2016〕23号)、《关于印发〈中共山西省高校工委 中共山西省教育厅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晋教党〔2017〕72号)精神,经院党委研究,决定成立中共忻州师范学院委员会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工作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学院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副书记
副组长:党委宣传部、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负责人
成 员:院团委、工会、思政部、网络中心、武装保卫处、学生会负责人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