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附中党委:
对我院各党支部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是落实党中央和教育部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举措。根据山西省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转发< 印发<关于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晋教创先[2011]12号)文件和《关于转发教育部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关于对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晋教创先[2011]14号)文件的精神,现就我院开展群众评议活动安排如下:
一、群众评议对象
群众评议的对象是我院各党支部和所有党员。
二、参加群众评议人员范围
参加评议的人员主要是各单位群众代表或服务对象代表,也可邀请党外民主人士、教代会代表、离退休教职工代表等共同参与。
三、群众评议活动的形式和步骤
群众评议活动的形式本着简便易行的原则,可以以党支部或不设支部的党总支为单位采取会议的形式进行,也可以通过开设布告栏、设置意见箱、电子测评系统、问卷调查、电话征求意见等方式进行。
各党总支和附中党委要组织并指导好各党支部的群众评议活动。各党支部或不设支部的党总支和党员要在广泛调查走访、收集整理群众建议的基础上,对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自查,总结成绩、查找不足,形成书面自查材料,做好评议前的调查研究和准备工作;评议中,各党支部或不设支部的党总支负责人通报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情况,党员自我介绍参加活动的情况,参加评议人员分别对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进行评议。
评议结果由各党支部或不设支部的党总支以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反馈。群众评议活动后,党员以书面形式向各党总支、直属支部、附中党委上交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的小结。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附中党委以书面形式向我院创先争优领导组办公室上报群众评议情况工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本单位党支部和党员开展群众评议工作的基本情况(开展评议的时间,接受评议的支部数、党员数,评议方式,参加评议的各类人员情况,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情况,评议结果公开情况),好的做法、成功经验和典型事例,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拟采取的整改措施等。
四、群众评议活动的内容
各党支部或不设支部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群众评议活动,认真总结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来的经验,抓住一年来,贯彻落实我院办学指导思想,围绕教学中心和学生主体,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开展尊师爱校,争做文明大学生活动,深化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全面推进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等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各项工作上的进展,对照创先争优活动中各党支部和党员承诺践诺情况,围绕“五个好”、“五带头”的内容,深刻反思,精心组织实施。在群众评议活动中,各党支部或不设支部的党总支及党员要进一步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为我院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并把这次评议活动的开展情况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通过这次评议活动,各基层党支部和党员要更多地发现和挖掘工作中的不足和失误,改进工作方法和内容,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体现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同时,发现和树立一批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五、群众评议活动的时间安排
对基层党支部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的工作于2012年1月12日开始至2月9日完成。并于2012年2月10日前,各党总支、直属支部、附中党委要将基层党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情况汇总表(附件3)、党员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情况汇总表(附件4)、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情况统计表(附件5)和群众评议工作报告等材料的电子版报送组织部。报送地址:主楼904办公室,联系人:杜明晶、檀栋,联系电话:3048227,电子邮箱:shiyuanzuzhibu@163.com。相关表格可以从组织部(人事处)网站下载。
特此通知
附件:1、基层党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表
2、党员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表
3、基层党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情况汇总表
4、党员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情况汇总表
5、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情况统计表
二O一二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