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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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廉洁提醒

清明节廉洁提醒

全体教职员工:

    廉花盛开香溢远,和风细雨沁人心。清明节将至,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倡导文明节俭的祭祀新风,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学院纪检监察机构在此提醒全体教职员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疫情防控要求,恪守纪律“红线”,让清明节更“清明”。

    一、严明纪律守底线

         1.严禁公款购买或变相购买各类私人祭祀用品、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2.严禁使用公车进行私人祭祀扫墓、旅游、探亲访友等活动。

  3.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不文明祭奠、组织或参与各类封建迷信活动。

  4.严格执行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制度,严禁以祭奠等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二、倡导文明树新风

  1.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全体教职员工要争做文明之风的倡导者和传播者,崇尚科学,摒弃封建陋习的祭奠方式。用健康文明的方式表达对逝者的哀悼之情。

  2.倡导环境保护新风。全体教职员工应自觉做到不在山头、林地、墓地或是居民小区、街道等场所明火烧纸焚香;不在交通要道两侧、景区及水源地等处建坟立碑和焚烧冥纸,自觉保护环境。

    各级党员干部要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时刻绷紧疫情防控和纪律规矩之弦,带头遵守有关规定,引导安全、文明、廉洁过节。对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学院纪检监察机构将严查快办,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巩固作风建设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