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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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忻州师范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激励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全面贯彻从严治党要求,不断推动和加强我院党建工作,激发基层党组织工作活力,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学院将定期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 “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工作。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院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我院先进基层党组织” “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学院党委下设的党总支(二级党委)和党支部。

    (二)优秀共产党员:组织关系在我院且在岗学习工作满一年的正式党员(不含专职党务工作者)。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专职党务工作者(包括中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党支部书记,党务职能部门党员干部)。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条件

    1. 政治引领力强。学习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使党内组织生活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自觉推动学院和所在单位的科学发展、内涵发展,努力提升学院和所在单位的综合办学实力,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学院和所在单位的贯彻执行,积极承担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等使命。

    2. 推动发展力强。结合教学科研管理等中心任务开展工作,积极参与学院、所在单位重大问题决策,紧紧围绕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发动党员、教职工在破解内涵发展难题、完成急难险重任务、落实教学科研工作中发挥作用,推动学院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

    3. 改革创新力强。贯彻党的最新理论,大力推进学院党建工作创新,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丰富党组织活动载体,创新党建工作方式,有效调动所在单位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党建工作创新促进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增强所在单位核心竞争力。

    4. 凝聚保障力强。大力加强党员队伍、教职工队伍建设,党员整体素质较高,党员服务意识较强,党员思想、作风、廉政建设较好,为学院科学发展提供组织和人才保证;完善党建工作机制,配齐党务工作者队伍,为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保障;坚持以人为本,宣传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所在单位民主管理,保障师生合法权益,团结凝聚群众,促进学院和谐稳定。

    (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

    1. 政治素质优。思想政治素质高,理想信念坚定,党员意识强,坚决执行党的决定,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带头服务师生,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岗位技能优。认真学习掌握高等学校教育规律、学科专业知识、组织管理理论等,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岗位技能,不断提高能力素质,成为推动学院科学发展的骨干力量。

    3. 工作业绩优。爱岗敬业,吃苦在先,认真学习,勤奋工作,勇挑重担,创先争优,带领师生攻坚克难,创造一流业绩,成为教学科研的能手、管理服务的标兵、学习工作的模范。

    4. 群众评价优。立足本职,甘于奉献,作风扎实,廉洁自律,团结带领师生群众努力工作,树立良好形象;牢记党的宗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积极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和师生利益,民主评议党员中被评为优秀等次。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

    1. 素质过硬: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学院党委的各项决议。具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和政治业务素质。

    2. 党性过硬:注重党性修养,理想信念坚定,坚持党的宗旨,在党员和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带头遵守和维护党纪国法,模范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原则,敢于同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作斗争。带头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 业务过硬: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业务,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认真钻研党建业务,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党建工作的举措、方法和途径,业务精湛,开拓创新。

    4. 作风过硬: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踊跃投身学院的改革和发展,勇于开拓,锐意进取,求真务实,作风扎实,密切联系群众,带头干实事、说实话、出实招、创实绩。带头坚持党内生活原则,永葆共产党员的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5. 业绩过硬:能围绕学院中心工作,联系党员的思想、学习和工作实际开展党务工作,创新党建工作机制。工作有思路、有措施、有成效,把党的教育方针和学院党委的工作部署真正落到实处,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事迹突出,成绩显著,民主评议党员中被评为优秀等次。

    三、奖项设置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每年评选一次。优秀共产党员标兵建党逢五逢十周年时评选一次。

    (二)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名额20个(其中先进中层党组织不超过6个);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名额为正式党员数(不含专职党务工作者)的10%(按四舍五入计算,其中教职工党员不得占用学生党员的比例);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名额为25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不得重复交叉。

    四、评选步骤

    (一)自查自评

    每个党支部和每名党员认真自查学习实践党的最新理论成果、落实党建工作任务的情况,结合贯彻落实我院办学指导思想、服务学院中心工作、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文化等工作情况,认真总结经验,实事求是地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各中层党组织对一年来的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对照《忻州师范学院党建工作考核评价表》(见附件1)的各项指标进行评分,并将自查报告和自查评分表报党委组织部。

    (二)产生推荐对象

    1.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对象

    各中层党组织在个人自查的基础上,通过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参考上一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年度考核情况、日常表现,注重工作学习业绩,突出典型事迹,分别以本单位正式党员人数(不含专职党务工作者)10%和党务工作人员总数10%(不足1名的按1名计算)的比例,评选出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对象,优秀共产党员重点向教学、科研、管理等一线党员倾斜。

    2. 先进党支部推荐对象

    各中层党组织结合党支部自查情况,对所属党支部工作情况和实际成效进行综合评比,各中层党组织产生1个先进党支部推荐对象,并形成推荐材料(2000字左右)。

    各中层党组织要在本单位公示产生的推荐对象,组织先进党支部和优秀个人推荐对象认真填写相关表格(见附件2),并将相关材料和反馈意见及时报告党委组织部。

    (三)综合评选

    1.投票初评。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纪检监察办公室、学生工作部、武装保卫部、工会、团委等部门及各中层党组织负责人组成初评组,对中层党组织、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对象进行投票初评。

    学院党委组织部汇总中层党组织的自查报告和自查评分表,以及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对象的推荐材料,交初评组成员评阅。初评组成员在评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参照评选条件、日常工作、民意反映等情况,按照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名额进行投票初评,并以得票数折算成相应分数,得出投票初评成绩(参见附件3)。

    2. 综合复评。学院党委成立评选工作组,负责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组织的综合评选工作。具体成员如下:

    长:白宝林

    副组长:韩昱东

    员:谢晓丽 孟贵寿 成海林 陈冬梅 贾志强 程利炳 白小俊 范红梅

    评选工作组在征求纪检监察、计划生育、安全保卫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对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对象进行审核,结合投票初评成绩、上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等情况,对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组织推荐对象进行综合评选。评选工作组确定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建议名单。

    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建议名单中,由评选工作组确定优秀共产党员标兵建议名单。

    (四)党委审定

    对评选工作组评选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个人的建议名单,学院党委经研究后确定表彰对象。

    五、评选要求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个人的评选要以业绩突出、群众公认为主要依据,通过民主评议、民主推荐等方式,好中选优。遵循择优评选、宁缺勿滥的原则。真正把战斗力强、表率作用好的党组织和个人评选出来。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评选标准,保证评选质量,严格评选程序,做到实事求是,绝不弄虚作假。

    (三)要把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表彰与党建工作激励机制结合起来,促进学院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