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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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青团忻州师范学院委员会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重要精神,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共青团山西省委改革实施方案》《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山西省学校共青团战线改革实施方案》及有关政策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我院共青团各项工作和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及我院第四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着力解决脱离青年学生的突出问题,依照共青团“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的工作格局,积极适应共青团深化改革新形势、教育领域改革新发展和青年学生新特点,始终把握思想政治引领这一核心任务,坚持立德树人,坚持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着力开展组织创新和工作创新,推动我院共青团工作改革创新。

    (二)基本原则

    提高政治站位,把准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将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共青团改革各方面、全过程,坚持立德树人,引领广大青年学生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学生主体。深化以学生为中心的改革,把准青年学生脉搏,了解青年学生心声,坚持服务青年学生的工作生命线,让青年学生成为共青团工作和活动的主角。

    突出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难点。紧紧围绕提升我院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扩大工作有效覆盖面,聚焦脱离青年学生这一本质问题,着力破解制约我院各级团组织工作发展的思维定势、重点难点和体制机制问题。

    畅通工作渠道,推进上下联动。既要坚持全面统筹,做好顶层设计和推动,又要发挥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基层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推进改革的生动局面。

    (三)主要目标

    紧紧围绕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这一基本要求,突出我院共青团制度创新和组织活力提升,工作有效覆盖面不断扩大,组织吸引力凝聚力不断提高,直接联系服务引领青年学生取得重要成效,巩固、打造一批有特色、有影响力的思想引领和成长服务工作品牌,服务学院教育发展和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的能力和水平有实质性提高,把我院共青团组织建设成植根青年学生的共同家园、凝聚青年学生的温暖集体、服务青年学生的高效网络,使广大青年学生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念更加坚定。

    二、改革措施

    (一)优化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

    1.完善机构设置。院团委按照思想引领、素质拓展、权益服务、组织提升等工作任务,实行“院团委+系团委+团总支+基层团支部”的工作机构设置模式。发挥学生工作联席会议的积极作用,明确共青团职能定位,与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招生就业指导处等部门协同服务大学生成长成才。

    2.院系联动,推行直接联系服务引领青年师生制度。落实“大宣传大调研”“1+100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等工作要求,院团委专职团干部每人每年直接联系2—3个系团委及1—2个基层团支部,挂(兼)职团干部每人每年直接联系1-2个系团委及1-2个基层团支部;系团委专职团干部每人直接联系1—2个基层团支部。院系专职团干部每人每年经常性联系不少于100名团员青年,努力做到经常有声音、有话题、有线上线下交流互动。实行“123工程”,专职团干部每个学期至少给基层团支部上1次团课、参加2次主题团日活动、组织3次与普通团员青年的主题讨论。继续加强“调研走访”活动,院团委专、挂(兼)职团干部每月走访1—2个系,调研各系团工作开展情况,谈经验、讲问题、求创新,对工作及时总结、调整;院团委每学期组织1—2次书记班子与基层团员青年的恳谈会。建立健全团学工作活动的“众创众筹众评”制度,通过项目化的征集招标、申办领办等方式,通过实行青年师生评议工作制度,使青年师生更多参与到团工作的设计、决策、实施、评议全过程,鼓励系团委、团总支、团支部承办院级共青团活动。

    3.构建项目化、扁平化、制度化工作机制。结合我省学校共青团战线重点工作项目组(专门工作委员会)工作要求,对重点工作实施项目化管理,促进“三下乡”“与信仰对话”“四进四信”“青马工程”“我的中国梦”等项目运行规范和内涵提升;加强工作制度建设和规范建设,注重运用新媒体手段指导和推动工作。坚持开展“五四评优”活动,完善以党政评议、师生评议、互学评议为体系的共青团工作评价考核机制,以评促建,及时总结团工作开展的方式方法和有效经验,加大对基层团组织建设的指导。

    (二)健全基层组织制度

    4.构建党领导下的 “一心双环”团学组织格局。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形成以团委为核心和枢纽,以学生会组织为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主体组织,以学生社团及相关学生组织为外围延伸手臂的“一心双环”组织格局。根据《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山西省学校共青团战线改革实施方案》精神,加强院团委对院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指导,对学生社团履行指导、管理职能。根据《忻州师范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和《忻州师范学院学生社团考核细则》,严格执行学生社团宣传部注册备案制、系部挂靠制,坚持“谁指导谁负责”,由指导单位和教师担负所指导社团的日常管理等具体职责,积极打造品牌学生社团;院学生会配合团委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引导、服务和联系;加强系团委对同级学生会的指导、对学生社团组织的管理指导;强化院学生会对各系学生分会管理指导服务,进一步推动各级学生会组织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

    5.落实和完善团员代表大会制度。严格执行各级团员代表大会定期召开制度,院、系级团代会的召开周期为3-5年,在特殊情况下,经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增强代表性,实现团代会中基层团支部、非团学干部的团员学生和青年教职工的代表比例不低于70%的目标;充分听取团员代表意见,畅通代表参与渠道,推行代表常任制、提案制和大会发言制度,建立院、系团组织定期向团的常任代表报告工作和听取意见建议的制度;坚持团内民主,落实基层团支部直选制度,选举换届周期为1年,选举结果报备系团委。

    6.巩固和创新基层团组织建设。深入实施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开展、创新团支书技能大赛、团支书论坛、“活力团支部”评选大赛、团校微沙龙等品牌活动。发挥学院团委主体作用,加强各系团组织建设,设专职书记;各系以年级设立团总支;巩固班级团支部建设,推行班级团支部与班委会一体化运行机制,实行班长兼任团支部副书记或团支部书记兼任班长制度。鼓励有条件的系团委探索实验室建团、宿舍建团、网络建团等多种形式,切实落实团组织对全体团员“全覆盖和多重覆盖”要求;根据情况探索新的组织架构,增设实践委员,以推动社会实践活动项目化、制度化,继续深入实施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纳入学院“五四评优”的体系中。

    7.加强发展团员和团员教育管理工作,增强团员先进性和光荣感,广泛开展团员意识教育实践活动。严格按照团章程序和有关规定发展团员,团员名额由院团委统筹划拨分配。入团积极分子的推荐确定、培养考察,新团员的大会表决、审批、宣誓、教育等各个环节都要做到程序严格、手续完备。新团员接收必须经过团支部大会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严格落实培养联系人制度、团支部考察制度,入团前要参加不少于8学(课)时的团课学习。大力加强团员意识教育,严格执行“举团旗、学团章、唱团歌、戴团徽、过团日”的要求,增强团员对组织的归属感、作为团员的光荣感。加强庄严神圣、贴近学生特点的入团等仪式教育,充分运用学习培训、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同伴分享等方式加强团员经常性教育,组织团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天或者8学时。创新“三会两制一课”方式和载体,特别要把团员教育评议与团员年度团籍注册结合起来。完善和加强团员档案管理,建立团员登记表制度。严肃团的纪律,对违反团章规定的团员依章及时处理。

    (三)创新工作方式方法

    8.构建分层分类一体化思想引领工作体系。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充分利用忻口战役遗址、刘胡兰纪念馆、徐向前纪念馆、大寨展览馆等我院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挖掘红色文化精神内涵,传承红色基因,用革命精神滋养思想、激励行为。在全院团组织中开展“四进四信”“与信仰对话”“我的中国梦”等思想引领品牌活动,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校园创建、爱国主义、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等主题教育活动,坚持不懈地传播党的政策主张,旗帜鲜明开展正面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坚定“四个自信”,增进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和情感认同;持续深入开展以“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为龙头,以网络评论引导为常态的思想引领工作,大力推动“青马”培养工程,择优选拔和跟踪培养相结合,扩大选拔对象的覆盖面,实行分类、分阶段的不同层面层次的课程规划,构建理论和实践结合的系统化培训体系,参与培训学员数量不低于本校在校青年师生总数的35%,并实现逐年增长;由分管社团工作的学生会副主席兼任院级学生社团“青马”总干事,至少建立1支以“青马”培养、思想政治引领为主要宗旨的学生社团,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培养更多忠诚担当的优秀学生骨干,实现学生干部任职前“青马”培训全覆盖,在广大同学当中更好地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

    9.探索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配合“第一课堂”,加强与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等学院相关部门、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以及社会机构合作,推行“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从工作内容、项目供给、评价机制等方面进行系统设计和整合拓展,客观记录、认证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活动的经历和成果,成为学院人才培养评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社会单位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

    10.完善学生权益维护工作和帮扶机制。加大对经济困难、学业困难、心理问题、人际沟通困难、上进心不足及毕业未就业等学生群体的帮扶力度。继续协助学生会开展“职能部门接待日”活动,以学生会权益部等为主要抓手,关注学生普遍性利益诉求,完善维护学生权益的组织化渠道和机制。以“青年之声”平台建设为依托,按照“加强平台体系建设、加强功能内容建设、加强服务能力建设、推动与重点工作整合、推动强化工作保障”的思路,与已有的学生维权平台相结合,通过线上线下联动,将“青年之声”平台建设成反映学生呼声、回应学生诉求、维护学生权益、服务学生成长的统一品牌和重要窗口。

    11.推进“网上团学”建设。构建“一个中心”、“两个圈子”新媒体工作机制,发挥新媒体中心统筹协调作用,推进青年评论员培养计划,打造“舆论圈”,加强学生舆情引导;推进校园媒体联动,建设“媒体圈”,汇聚校园媒体力量;加强网络文化内容供给,研发和推广优秀内容产品,提升新媒体运用能力和水平,打造微信、微博、QQ、贴吧、网站等新媒体矩阵。

    12.扎实做好“智慧团建”工作。按照专人负责、专人管理的原则,严格落实“智慧团建”系统录入、数据更新工作,确保录入数据真实、准确、完善,打造各级团组织加强对基本信息、基础团务、组织生活管理的网上平台,为管团治团打下坚实基础。

    (四)完善团干部选用培养制度

    13. 认真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团干部提出的“坚定理想信念、心系广大青年、提高工作能力、锤炼优良作风”重要要求,切实抓好团干部队伍建设。严格团干部选拔配备考核制度,打造专职、挂职、兼职相结合的共青团干部队伍。院团委班子设专职书记1人、专职副书记2人,从青年教师中选任至少2名兼职或挂职副书记,从学生中选任至少2名兼职副书记;系团委根据工作实际,设专职书记1人,副书记1-2 人,从青年教师或本科生中选任兼职副书记1-2人。对于表现特别突出,且人岗相适者,可优先或破格选拔。院、系两级团委班子成员中,挂职和兼职副书记的比例不低于50%。挂职、兼职团干部不占编制,不对应行政级别。挂职团干部只转组织关系,不转行政关系;兼职团干部根据工作需要灵活掌握。承认挂(兼)职干部的任职经历,教师挂(兼)职副书记任期一般为2年,学生兼职副书记任期一般为1年,保持团的领导班子成员任期内相对稳定。

    14.加强对团干部的培养和考核。教育引导团干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坚持落实常态化下沉基层,做团员青年的表率。完善团校培训体系,建设核心培训课程,力争每4年轮训一遍校内专、兼(挂)职团干部,不断提高团学干部队伍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完善并深入实施《忻州师范学院共青团工作考核办法》,加强上级团组织对下级团组织的评价考核,进一步规范对“红旗团委”“先进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干)”的考核评选;学院团委领导班子、各系团委书记、团总支书记、团支部书记每年要向团员述职并接受团员测评,对于测评不合格的,应按照组织程序予以调整。

    15.优化团干部发展机制。持续推进建立学院共青团工作理论研究课题发布和成果遴选机制,将共青团工作理论研究课题纳入学院高等教育发展课题系列中,为学院团干部职称晋升、职业发展、教学科研成果评定等搭建平台,提供支撑。结合团干部绩效评价、能力特长等,逐步完善团干部校内转岗和校外流动的制度安排。

    (五)强化保障支持

    16.优化加强党建带团建机制。学院党建工作会议要明确列入共青团专题内容,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团的工作,将团的建设纳入学院党委的建设总体格局,推行团建与党建同规划,同部署,将共青团工作作为检查考核系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占比不低于10%;明确1名学院党委副书记分管共青团工作,1名副院长联系共青团工作。学院团委书记为党员的,作为学院党委委员候选人提名人选。严格落实团组织“受同级党组织领导、同时受团的上级组织领导”的双重领导体制。

    17.优化资源条件保障机制。学院支持团组织按照团章开展工作,院团委的领导职数、专职干部编制数,根据学院规模和工作需求确定,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共青团建设的意见》执行;院团委书记按学校处级正职干部配备和管理,院团委副书记按学校处级副职干部配备和管理;院团委各部部长、系团委书记为专职干部的,按学校科级正职干部配备和管理。学院应将生均不少于30元的院级团委日常工作经费纳入学院年度经费预算安排,保证团委开展工作的必要经费,团的重点工作项目和品牌活动另设专项工作经费给予支持。学院要为各级团委、学生会和社团组织配齐各专属专管专用的办公场所和活动阵地。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共青团改革工作领导组,负责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任务分解和协调监督。组长由院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共青团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及联系共青团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处)、工会、团委、院长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计财处作为成员单位。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院团委,院团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确保工作落实

    各相关部门、各系(部)协同实施,方案落实执行情况纳入各系党组织、相关部门和各级团学组织的考核内容,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制度执行到位。

    院团委应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指导督促各级团学组织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措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反馈,稳妥有序推进改革,逐步在全院共青团范围内建立逐级督导工作机制,确保督导的各项要求传递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基层落实到位。

    各系团委要在系党总支的领导下,制定本系共青团改革实施细则。细则的制定实施要紧密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要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学院第四次党代会精神以及我院第二次团代会精神,围绕学院发展大势大局,体现各系团的工作特色。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下发的《共青团忻州师范学院委员会改革实施方案》(院党字〔2017〕63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