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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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忻州师范学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整改方案

    根据中共山西省高等院校工作委员会《2011年度高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部分重点工作整改通知书》(晋高工函[2012]13号)文件要求,院党委高度重视整改工作,认真组织进行对照检查,研究整改措施,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如下:

    一、上级要求整改问题

    “晋高工函[2012]13号”文件就我院师德师风建设和考风考纪、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干部选拔任用三个方面提出了整改要求。

    二、整改工作指导思想

    坚持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分工负责、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加强思想教育,完善工作制度,强化整改落实,规范扎实地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校风教学学风建设、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干部选拔任用等各项工作。

    三、整改工作具体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责任领导:党委副书记韩泽春,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白宝林,副院长罗小兰

    责任部门:组织部(人事处)、纪检监察办公室、教务处、各教学系(部)等有关单位

    牵头单位:组织部(人事处)、纪检监察办公室

    1、坚持以德治校、育人为本、德育为首、立德树人的原则,加强对德育、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工团齐抓共管、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政领导和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团组织的作用,深入推进教职工“树立学生第一理念,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学生“尊师爱校,争做文明大学生”活动。

    2、进一步学习贯彻《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大师德师风宣传教育力度,强化新进教师入职教育培训、青年教师师德师能培训,组织开展向献身党和人民教育事业的孟二冬、霍懋征等优秀教师和学院首届教书育人突出贡献奖获得者学习活动,弘扬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职业道德和教书育人、严谨治学的良好风气,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3、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管理、考评和奖惩,将师德师风表现与教职工个人发展和切身利益挂钩,作为年度考核、职务聘任、派出进修、评优奖励等的重要依据,对违反师德师风规范等违纪违规问题,严格实行 “一票否决制”。

    (二)进一步建设良好教风学风。

    责任领导: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白宝林,副院长罗小兰

    责任部门:教务处、学生处、各教学系(部)等有关单位

    牵头单位:教务处、学生处

    1、教务处和各系部等考试的具体组织和管理单位,要做好各类考试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切实履行职责,严肃考风考纪,整治考试环境,达到以考风促学风、教风,以学风、教风促校风,全面优化育人环境,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

    2、加强学生思想教育、校纪校规教育,严肃考风考纪。学生处和各系要组织全体师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专题教育,使师生充分认识严肃考试纪律的重要意义,树立良好道德品质,端正考试态度,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文明诚信地参加考试,杜绝一切形式的作弊行为。考试舞弊者一经发现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院有关规定,及时予以严肃处理。

    3、强化考试巡视检查工作。考试期间,学院党政领导和中层干部深入考试现场进行巡视和检查。院领导不定期随机巡视并指导考试工作。同时要切实加强命题、阅卷、登分、上报程序管理,特别是强化保密管理。

    (三)进一步加大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力度。

    责任领导: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白宝林

    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办公室、党(院)办、组织部(人事处)等各有关单位

    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办公室、党(院)办、组织部(人事处)

    1、进一步加强领导,把党务和校务公开工作纳入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党风廉政建设、创先争优活动等同部署,相促进。严格遵循公开程序、形式和时限等规定实行公开。凡属师生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通过教代会等会议、党政文件、校园网、校报、党务校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全部按规定公开,自觉接受师生监督。做好意见收集、处理、反馈与监督、考评工作,院纪委和党(院)办、组织部(人事处)等单位对公开工作督查、考核,作为年度考核和各类评比的重要指标。

    2、认真落实《忻州师范学院党务公开实施方案》,同时,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忻州师范学院校务公开实施办法》。各级各单位按照上级要求和学院部署,相应修订完善并落实本单位的党务和校务公开实施细则,对各个领域工作按规定对师生公开。

    3、把推进党务、校务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途径,进一步加强对招生、基建、采购、财务、科研经费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注意把好决策关、财务关、科研关、用人关、采购关、招生考试关、执行廉政准则关,对违纪违规问题“零容忍”,对各个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和纪律严肃查处。

    (四)进一步优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责任领导:党委书记王秋生

    责任部门:组织部(人事处)等各有关单位

    牵头单位:组织部(人事处)

    1、进一步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委的“四个规定”,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和程序,研究制定《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实施细则》、《处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有计划、按规定加大干部轮岗交流、竞争上岗、公开选拔工作力度。

    2、严格按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委的“四个规定”等要求,就干部选拔任用的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酝酿、党委集体讨论研究、任前公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每个环节的工作,进一步规范程序和方法,扩大参与民主推荐干部的人员范围,充分发扬民主,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风清气正。

    3、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优化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训、考核管理环节,抓好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满意度,为学院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干部组织保证。

    四、相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要充分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整改落实作为学院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扎扎实实抓好落实。各责任领导要具体负责组织整改落实。各牵头单位和相关单位负责人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整改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安排好、部署好、落实好。

    (二)突出重点,扎实整改。

    各级各单位要立足健全长效机制,制定具体整改落实措施,做到重点突出,操作性强,力争在短期内见到实效。各责任领导要组织牵头单位和有关单位细化整改落实办法,指导督促责任单位协同配合落实各项整改任务。各牵头单位党政负责人要积极统筹协调制定具体整改落实计划和措施,完成好整改落实任务。非牵头单位的相关责任部门要积极配合,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

    (三)强化考核,确保实效。

    学院将整改工作纳入各单位和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情况与各单位评优评模及教职工切身利益挂钩,作为年度考核、职务聘任、评优奖励等的重要依据。学院将采取适当方式,及时公布整改落实进展情况,主动接受师生监督。学院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党(院)办、纪检监察办公室要及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二O一二年七月二十八日